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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档案馆服务型机关建设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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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成都大学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的意见》精神和学校服务型机关建设动员会的要求,为扎实推进本部门服务型机关建设,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为指导思想,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最高理念,以实现“改革创新、转型升级,高水平办好成都大学”工作总要求为工作目标,以依法行政、热情服务、人文关怀为建设标准,结合本部门的职能职责和工作特点,按照学校全面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的具体要求,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举措,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品质,全面提高本部门整体服务效能和工作水平。

二、总体目标

按照学校服务型机关建设的要求,结合档案馆工作实际,全面提升服务理念,完善规章制度,再造工作流程,规范服务行为,完善服务举措,提高服务质量,把档案馆建设成为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公开化程度更高,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清正廉洁的服务型机关。

三、服务口号:存史资政、服务至善

四、主要内容

(一)完善内部工作机制

1.明确职能职责。进一步规范各科室工作职能,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范围、工作标准、工作流程,以职定责。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明确职责要求,增强部门整体合力。

2.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工作纪律,规范各项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学校关于全面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总要求,规范工作运行机制;加强党组织建设、档案管理、文件保密、印章及证明材料管理;搞好部门网站建设,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提高信息共享水平。

3.公开服务承诺。认真梳理服务流程,公开档案馆服务承诺;及时开展与服务对象的互动,随时更新服务方式方法,提高服务水平。

     (二)建立民主决策机制

通过进一步完善学校档案工作制度,建立部门民主决策机制。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成都大学档案馆处馆务(党务)公开制度》、《成都大学档案馆经费管理办法》、《成都大学档案馆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等。

(三)建立高效服务机制

1.完善服务工作流程。制定成都大学档案馆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规范办事,制定规范化工作流程,促进档案馆服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各科室每项职能的履行都要制定相应的工作流程图。推行挂牌服务、开门办公、热情接待和外出告示制度。

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工作人员在接受校内外查档人员咨询或办理事务时应将需要的全部资料、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等情况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

3.建立首问责任制。凡是首问责任人,属于职责范围内的要具体执行落实,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也要协调办理或协助项部门处理。

4.建立主辅岗工作制度。根据部门职能确定各岗位工作职责,每个岗位确定一名主岗责任人和辅岗责任人。主岗责任人因故不在岗时,须事先向辅岗责任人做好工作交接。因特殊原因来不及交代的,辅岗责任人应主动补岗,并与主岗责任人及时联系沟通,重要事项要登记备案,且对所办理事项的结果承担相应责任,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5.建立档案工作沟通机制。积极与学院联系,做好线上、线下全方面的沟通,征求部门、学院对档案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对相关工作优化处理。

(四)完善目标绩效考核机制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目标绩效管理工作,完善档案馆年度绩效考核办法,实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与年度评优相结合,工作人员的年度绩效评优与年终奖金挂钩。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成各科室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务必按照学校和部门相关要求,对照各自工作职责和承担任务,热情服务,提高效能。

(二)强化培训,明确要求。加强学习和培训,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学习《中共成都大学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的意见》,使全体工作人员及时了解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的理念、意义、内容和集体要求。

(三)加强督查,注重实效。欢迎全体师生、校友等服务对象对本部门开展服务型机关建设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诚恳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搞好宣传,增强效果。积极报送工作信息,及时报道工作动态,加大线上线下宣传力度,加强交流,学习经验,沟通信息。及时反映对本部门服务型机关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面推进档案馆服务型机关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