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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档案局《四川省档案信息化建设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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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档案信息化建设实施意见》四川省档案局2006年8月11日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信息化是我国加快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档案信息资源是国家最重要的基础信息资源之一,档案信息化建设是国家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适应我省社会经济“追赶型、跨越式”发展的要求,必须建立全面、完备、及时和便捷、准确、安全的档案信息系统。为此,根据国家档案局《全国档案信息化建设实施纲要》(档发[2002]8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全省档案信息化建设实施意见。
        一、全省档案信息化建设的主要目标当前我省档案信息化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围绕我省社会经济“追赶型、跨越式”的要求和电子政务建设,根据国家档案局《全国档案信息化建设发展纲要》,本着“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分级建设、安全保密”的原则,加快我省档案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电子文档规范管理,推动馆藏档案的数字化和数据库建设,开展公众利用档案信息服务,加快推进档案信息化标准体系、安全保障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
        二、全省档案信息化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基础设施建设
                1、继续推进应用计算机管理档案工作,逐步提高全省各级各类档案馆、档案室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应用水平。到“十五”末,全省应用计算机管理档案的普及率,县以上各级国家档案馆达到100%;省级机关档案部门应配齐专用计算机,并与党政网联接,开展档案文件目录数据库建设和电子文档管理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逐步增加计算机和网络、扫描、存贮、音视频转换存储设备配置,进一步提高全省档案数据处理能力和档案数据存储与备份功能。“十五”期间,省档案馆逐步配备邮件服务器、应用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WEB服务器、备份服务器、多媒体视频服务器以及纸质载体档案扫描、数字档案信息存贮、音视频转换存储设备。成都、绵阳、德阳、攀枝花等市档案馆可根据条件逐步配备上述设备,开展档案馆档案的数字化工作。
                2、建设并完善省到各市、州和县、区档案局(馆)的档案信息资源网络。全省档案信息资源网建设将依托四川省党政网、各地电子政务网平台,实现省到各市、州档案局(馆)和省各厅局档案部门间的互通。计划在2005年底实现各市州档案局(馆)相互联网,以后再延伸至县(区)。
                3、计划在2005年底建设完善各市州档案局(馆)局域网,并通过党政网、政府网接入四川省档案资源网,上网发布各地档案信息资源。全省各市、州档案局(馆)档案信息化网络建设主要借助政府的力量,通过政府上网工程来解决档案网络向下延伸的资金问题。
        (二)档案信息资源建设
                4、加强档案目录数据库建设。充分运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扫描技术、海量存贮等先进技术手段,在“十五”期间,省档案馆要按国家档案局的统一规划,逐步建立并完善全省明清档案目录数据库、民国档案目录数据库、革命历史档案目录数据库、西南大区档案目录数据库、川东、川南、川北、川西行政公署档案目录数据库、西康省档案目录数据库、四川省档案目录数据库、四川省档案馆现行文件查询中心、珍贵图书文献目录数据库等9个数据库;各市州档案馆要逐步建立并完善相应目录分中心和现行文件查询中心,加快档案馆目录数据库建设,提高档案存贮、检索、开发利用服务的水平,推进档案信息资源服务于政务工作、社会公众的进程。各级机关向当地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时,要逐步做到同时移交机读文档目录和电子文档全文。四川省档案馆要逐步做到接收省级机关档案的同时接收已有的电子文档目录及现行文件光盘。各市州档案馆要积极开展接收机读文档目录和电子文档全文的工作。
                5、积极推进档案数字化工程建设。各地馆藏的全国重点档案,珍贵、重要档案应积极应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扫描技术和存储技术,加快馆藏档案目录、全文数据、多媒体数据和音频视频档案数据的数字化建设步伐。加强对馆藏的全国重点档案,珍贵、重要档案原件的保护和抢救工作,逐步实现全国重点档案全文信息查询,不断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6、重点建设四川省档案数据目录中心及现行文件查询中心系统。四川省档案数据目录中心主要对全省的各类档案目录数据库进行采集、加工处理和存贮管理进行管理和指导,以实现全省档案信息共享,并提供安全、高效的全省档案信息存贮和利用服务,防止档案数据资源流失。各地档案馆要建立现行文件查询中心,主要是适时收集、整理各级党政机关形成的可向公众开放的现行文件,并及时向社会公众提供利用。
                7、加强电子文档管理。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和相关企业、事业单位档案部门应根据《四川省电子文档归档与管理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电子文档管理系统》的要求,加强对本单位电子文档管理的监督、指导,保证各单位产生的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齐全完整;要按照四川省党政网建设领导小组的部署,适应我省电子政务建设和办公自动化的要求,全面推广应用《四川省电子文档管理系统》管理电子文档,使档案管理与机关办公自动化和电子政务系统同步建设,协调发展。
        (三)档案管理应用系统建设
                8、加强档案管理应用系统的统一规划建设和分步实施工作。全省已建成或将建设的档案管理应用系统主要包括:四川电子文档管理系统、档案馆电子文档管理系统、企事业单位档案管理系统、城镇(乡镇)社区档案管理系统、数字档案馆信息发布与迁移系统和全省党政机关档案统计数据交换系统;进一步完善四川省档案资源网网站、党政网四川省档案局网页和四川省档案局内网的办公系统、信息发布和数据库查询系统。
                9、加大和提高全省档案管理软件的开发力度和应用水平。在全省档案系统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统一规范的档案管理应用软件,为确保档案信息交换、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创造条件。要紧密结合全省档案工作的实际,开发档案管理应用软件;在开发方式上,积极组织依托全省档案系统的技术力量,创新管理机制,采取多种形式与软件公司、科研院校所开展研发工作,加大档案管理软件的开发应用力度。
                10、积极推进档案信息上网工作。全省各级档案局(馆)及有条件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档案部门要充分利用和发挥党政网、公众网、四川档案资源网站的作用,丰富网络资源,大力推进档案信息上网,各地可通过自建服务器发布信息,建立完善本地档案网站和网页;也可通过链接四川省档案局(馆)档案资源网的服务器发布信息。
                11、加快推进档案信息标准化建设,完善档案数字化工作和档案信息化标准体系。加快研究制订一批急需的全省电子公文归档、电子档案管理、档案信息公开、网站建设与管理、档案数字化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确保全省档案信息化建设有序开展。

        (四)档案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12、坚持防管并举,建设四川省档案信息网络安全保密系统。建设四川档案资源网络各节点单位的局域网升级工程和网络安全保密工程,建立健全省各级档案局(馆)统一的网络档案数据安全保密管理体制,确保网络安全连接和信息安全传输;各级档案部门要加强对计算机档案管理系统的管理,确保档案信息、数据库安全;各地档案局(馆)的局域网应与党政网、公众网物理隔离,网络系统要加强身份认证和密钥管理,确保档案信息网络传输的安全。
                13、建设四川省档案信息预警恢复备份系统。为防御自然灾害、战争及日常意外事故,保证档案资源信息的安全与日常档案业务的运行,各地各部门要建立档案资源信息预警恢复备份系统,提供可靠的系统备份、应用备份、数据备份和系统恢复能力,保证档案网络工作不间断地运行。

                14、加强档案信息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要严格遵守《四川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22号)规定,各级各类档案馆应安装入侵报警、电视监控、防盗屏障、周界报警等技防设施,并按规定将技防设施系统的经费纳入建设项目经费予算,以确保档案馆档案以及档案网络设备设施的安全。
        (五)档案信息化工程人才队伍建设
                15、强化档案人员计算机应用以及网络技术知识培训工作。投入专项资金,对全省各级档案人员进行计算机、网络技术知识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电子邮件、数据库使用、常用数据处理、电子文档管理系统、档案数字化工程等。培训对象为各级档案局局长(馆长)和档案业务人员。对档案部门的计算机专业人员,将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和补充其专门知识技能。
        四、全省档案信息化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大对档案信息化建设资金的投入。各地各部门应把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作为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资源建设的重点,列入当地和本部门电子政务、信息化建设计划中。省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定:“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该工作要纳入我省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与党政网、电子政务等建设相结合,统一规划,分期实施,避免重复建设。”各级要根据国家档案局《全国档案信息化建设纲要》的指标和进度要求,将本地档案信息化建设列入当地信息化建设规划,分年度予以安排,以保证其建设目标的实现。
        (二)健全档案信息化建设决策管理、组织管理与运行保障机制。各地档案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和信息化工作部门的领导下,组织制定本地档案信息化建设的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方向,建立健全档案信息化建设的综合协调与管理机构,确保档案信息化建设得以按计划、按标准、分步骤地实施。省档案局信息中心负责规划与指导档案信息化、档案数据库管理、档案网络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各级档案局(馆)要具体负责制定本地“十五”期间档案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工程立项,拟定开发建设项目和年度实施计划,加强对档案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管理的领导和监督。
        (三)加强档案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通过全员继续教育工程,逐步实现人才教育和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使档案工作者成为符合时代要求的知识型工作者,具备较强的职业竞争力;通过改革人事管理制度,档案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的转变,稳定档案技术人才队伍,力争“十五”末期,全省档案系统的业务干部都能上网工作,关键技术开发和保障岗位都有过硬的技术骨干和后备人选,培养出一批专家型的优秀技术骨干。
        (四)强化档案应用软件的开发和管理,提高档案应用软件在电子政务中和档案工作中的整体应用水平。坚持全省“一盘棋”的原则,对档案管理上带基础性、通用性的核心应用软件的开发,实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要发挥档案部门、科技人员、企业和大学的资金和技术人才优势,集中攻关。要按项目管理方式,实施有效竞争,严格管理,确保档案管理应用软件的开发和推广应用有序进行。
        (五)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为保证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网络系统健康、协调、积极、有序地推行,各地档案部门要建立统一的管理制度和标准,为档案信息化建设提供制度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