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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长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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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学校档案工作的部署与各项决定。

二、在校长领导下,负责主持全馆的行政、业务工作。

三、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发展规划,不断开发馆藏档案资源,构建完善的档案资源利用体系和档案服务体系。

四、组织制定档案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拟订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规范管理;负责监督、指导、检查、考核全校各部门的档案业务工作,推进学校档案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建设。

五、加强档案队伍建设。强化档案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切实提高全馆人员的思想素质;加强档案业务和现代化档案管理技术的学习与实践,提高全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建立有效的绩效考核制度,客观、公正、有效地对档案人员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价。

六、负责开展多种形式的档案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档案的文化教育功能。

七、加强学习与交流,积极参加高校档案学术交流活动。 

八、加强民主管理,坚持馆务公开,馆内大事、要事以及涉及职工利益的事项都须通过馆务会讨论决定。

九、负责全馆财务工作,贯彻执行学校财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财经纪律,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严格审批馆内经费开支。

十、加强档案安全、保密教育,落实档案安全、保密责任,做好全馆安全保卫工作。

       十一、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